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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台灣護照已過期或快過期,要準備何文件辦理,如何辦理手續,請詳細謝謝







  • 2009-01-06 21:23:17 補充


    聽說護照有分申請幾年,如何申請麻煩各位




  •       1.    請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


              2.    請繳交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2吋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乙式2張(照片規格如

                     注意事項1)

    ,照片一張黏貼,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

               3.   規費新台幣1200元。


               4.   請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


               5.   年滿14歲及領有身分證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並正、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正面影本上換補發日期須影印清楚)。14歲以下未請領身分證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


              6.    未成年人(未滿20歲,已結婚者除外)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 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表示同意,除黏貼簽名人身分證影本外,並應繳驗身分證正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及身分證正本。


              7.    申請換發新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 ;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更改外文姓名者,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辦理。


               注意事項:


             (1)照片規格:半身、正面、脫帽、露耳、不遮蓋,表情自然嘴巴合閉,足資 辨識人貌之照片,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少於 3.2公分 及超過 3.6公 分 ,頭部或頭髮的任何部分皆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不得使用戴有色眼鏡照片,如果配戴眼鏡,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另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以上規格係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以確保在海外旅行通關便 利。)


            (2)晶片護照資料頁內容必須與晶片儲存內容一致,如果護照資料頁之個人資料有任何變更者,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改資料,應申請換發新護照。


            (3)無內植晶片護照(原MRP護照)持照人,倘更改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正,應申請換發新護照。護照加簽或修正各項規定及項目,請另參閱「申請護照各項加簽或修正須知」。


            (4)原則上護照剩餘效期不足一年,或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者可申請換照。


            (5)申請人未能親自申請,可委任親屬或所屬同一機關、團體、學校之人員代為申請(受委任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及親屬關係證明或服務機關相關證件正本),並填寫申請書背面之委任書,及黏貼受委任人身分證影本。


           (6)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7)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至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首次申辦護照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申換護照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遺失補發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申辦天數/費用



    一般人民(係指年滿14歲)


    (1)係指未滿20歲者(已結婚者除外),倘父母離異,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人之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本。


    1.身分證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1)


    1. 身分證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1)


    4.舊護照



    1. 身分證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1)


    4.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2)



    護照規費新台幣1200元(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孩童


    (未滿14歲)


    (1)係指未滿20歲者(已結婚者除外),倘父母離異,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人之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本。


    1.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1)


    1.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1)

    4.舊護照


    1.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1)


    4.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2)



    護照規費新台幣1200元(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請到外交部各辦事處或是旅行社辦理!!護照有效年限都是十年吧??





    參考資料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492&ctNode=76&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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